伊春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纵贯全境,是国家开发最早的森工生产基地、重点国有林区和著名的“祖国林都”、“红松故乡”,全国60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之一。从1948年开始大规模开发建设,1958年建市,现行市政府和林管局政企合一体制。由于长期集中过量采伐,超负荷承担木材生产任务和上缴指标,加之国家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全林区陷入资源危机、经济危困境地,体制性、资源性、结构性、社会性矛盾十分突出,同许多资源型城市一样,面临着现实与历史、生存与发展的严峻挑战。历届市党政领导班子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地探索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出路,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天保”工程、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等政策机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形势不断出现新的转机。2005年5月,国务院确定伊春为全国唯一的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各项工作由此呈现出目标更明确、措施更扎实、阶段性成效更突出的态势。
理清工作思路 明确主攻方向
党中央、国务院对伊春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一直十分关心,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亲临我市视察并做重要指示。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区的长远发展问题,把加快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纳入全省“十五”、“十一五”规划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总体规划,突出小兴安岭在建设林业大省、生态强省中的战略地位,支持伊春森工林区加快森林资源的恢复和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本地可承载的生态特色产业,建设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增强了全市人民加速转型、加快发展、构建和谐林区的信心和决心。
伊春市的整体工作摆布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又好又快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主题,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兴市”两大战略,紧紧抓住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调整结构加快经济转型、深化以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四条主线”,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整体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建设生态良好、产业发达、体制先进、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社会主义新林区。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推进城市经济转型作为重大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从林区经济结构、体制机制、产业基础、城市建设和社会条件的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着力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和谐的林区社会体系,整体推进林区经济转型,探索出一条林业资源型城市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之路。
在主攻方向和战略重点上确定了“六大转型”:由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由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转型;由单一木材产业向多元产业转型;由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的林业城市向“世界知名、中国一流、中等规模、生态园林”城市转型;由相对闭塞的内向型经济向更加开放的外向型经济转型;由发展不平衡的林区社会向和谐社会转型。
坚持改革创新 集中攻坚克难
资源型城市战略转型是个世界性难题和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采取抓主要矛盾、实施重点突破的策略。
实施“绿色生命”工程,在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上求突破。针对林区长期沿用以拼资源换增长的传统发展模式,把加强生态建设、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作为保证林区可持续发展的第一位任务。一是全力保护绿色。自2003年起,以前所未有的态度和力度打响了森林资源保卫战,坚决主动地持续调减木材产量680多万立方米。千方百计做好木材经销文章,3年增收1.4亿多元,2006年第一次在产量下调的情况下实现效益上升。顶住地方财政每年减少收入近亿元的巨大压力,全面停伐红松,留住了世界仅有、亚洲最大的天然红松原始林群落。开展“绿剑行动”,严厉打击查处涉林涉木案件。二是积极培育绿色。牢固树立积极培育、科学经营的理念,2003年以来共完成森林抚育284.5万亩,更新造林71.2万亩,造林成活率达94.4%,创历史最好水平。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民有林发展到80.8万亩。三是不断增加绿色。创造性地实施天保工程,伊春林管局所属88%的林场(所)实施了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落实管护经营面积148.2万公顷。大力推进生态特区和生态保护区建设,制定了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建成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19处,受保护地面积达到15%。5年来全林区有林地面积增加了32.6万公顷,森林覆被率提高了1.9个百分点,年林木生长量788.6万立方米,实现了良性消长循环。
实施“优化升级”工程,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大项目建设上求突破。为尽快改变工业经济水平较低、效益不高的状况,全面整合“五大优势特色产业”资源,加快构建 “四大产业集聚区”。接续替代产业增加值已占全市GDP比重的68%,贡献率为46.6%。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上,新上建设项目29个,实施重点技改项目49项,投资超亿元的大项目14个,总投资37.4亿元。重点开发的风电、水电、太阳能等新型能源项目,填补了伊春空白。
实施“探索创新”工程,在体制机制改革上求突破。一是大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2006年4月,倍受瞩目、具有历史意义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在我市启动实施,经过8个月的破冰之履,5个试点局8万公顷流转任务于去年底顺利完成,共签订承包合同6623份,职工个人自发造林5000公顷、主动退耕还林500公顷,为解决我市体制性矛盾迈出了重要一步。二是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市1600多户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已达98.9%,逐步规范和完善了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森工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盘活闲置资产5亿多元。把符合破产条件的10户森工企业列入全国企业兼并计划。还将把企办文教、卫生及其它社会公益事业从森工企业彻底剥离出来,划归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大力推进林场(所)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活化了基层细胞。三是让非国有经济在规模扩张中增强实力。把鼓励发展股份制、民营经济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抓好股份制企业改组改造,重点帮扶50户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狠抓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工作,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已由1998年的52.9%调整为71.9%。全市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大户已发展到300户,实现营业收入51亿元。
实施“开发开放”工程,在招商引资和扩大开放上求突破。针对伊春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外向度低的实际,营造借外力、增活力、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一是突出重点抓招商。把招商引资列为全市专题推进之首,采取了围绕重大项目、非林替代产业、城市建设抓招商的重大举措,不断提高了招商引资的层次和水平。二是形成合力抓招商。把招商引资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层层建立奖惩责任制,重奖招商引资达标单位和有功人员。三是注重实效抓招商。连续推出了定点招商、专职招商、常年招商、以商招商、规模招商等一系列创新方式,大大提高了招商引资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成功率,使一批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生态旅游、风电水电等新型能源和非林替代产业项目相继落户伊春。四是以南联促北开。加强友好城市经济技术合作与文化交流,通过对俄森林采伐、农业基地、矿产资源开发、边贸旅游,推动了嘉荫口岸建设和对俄经贸合作的战略升级。五是良好服务促招商。成立了“招商引资、金融信贷、交通运输、原料供应、城市建设”五大调控服务中心和行政服务中心,对区域内资源实行优化配置,对外来投资搞好高层次调控、系统化服务、高效率运作。5年累计国内引资68.1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442万美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3亿美元,年均分别增长37%、56.6%、18.5%。
实施“凝聚民心”工程,在构建和谐社会上求突破。一是全力推动民富。千方百计开辟就业渠道,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4万多人;加强和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5.8万人补发陈欠养老金5688万元,保证了5.8万户城市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连续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工作和十项利民行动。同时,针对林区职工收入偏低、创业能力不强的实际,大力开展“创业富民”行动,鼓励和引导林区广大群众通过发展职工自营经济,实现增收致富,探索开发式扶贫的路子。2006年职工自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6.5亿元,14.6万个家庭开发了自营项目。二是积极发展社会事业。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启动了“教育振兴工程”,为5800名企办教师增加课时补贴,投入1.7亿元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5年组织实施科技项目787项,获全国发明展览会三金一银三铜七块奖牌。大力繁荣小兴安岭文化,积极打造大森林文艺劲旅,3年累计有30余人在国家和省文化艺术竞赛中获得奖励。组织“大森林之声”和大篷车上山下乡等系列活动。速滑、举重等竞技体育项目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得奖牌,培养出一大批世界和国家级体育人才。三是大力推进“平安伊春”建设。连续12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优胜单位。连续5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优秀单位,16个县区被省评为“平安县区”,居全省首位。2005年被中央综治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
实施“美化家园”工程,在创建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和文明城市上求突破。实施“四区连片”总体规划,逐步把中心城区建设成“欧风林色、山水交融、布局新颖、清新秀美”的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北方名城,把各个城镇建设成独具特色的“旅游度假村”。围绕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市民素质,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03年以来,伊春相继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避暑胜地、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在首届全球环境论坛上,被联合国授予“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范例———绿色伊春”荣誉称号。
把握发展机遇 构建长效机制
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实现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强的紧迫性和长期性特征,没有几代人的努力是不可能完成的,现阶段必须做到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持续推进。在紧紧依靠国家给予政策、资金、项目支持的同时,我们把立足点放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内在动力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完善“生态发展、经济振兴、群众利益、社会进步”四大指标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各部门在发展中转型,在转型中发展。
实行重点工作“重抓”制。对干部管理和工作分工进行力量整合,实行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共抓制度,对具牵动作用的工作和大项目,采取一个班子、一套机制、一个目标专题推进落实,实行工作目标与责权利挂钩,月小结、季分析、半年总结、年终兑现奖惩。
实行各项工作“激励”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实绩奖励办法,对21个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对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领导班子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对达标的不奖不罚,对没有完成指标的通报批评,主要领导干部戒免谈话,限期整改。
实行部门作风“评议”制。连续3年对市直部门、垂直系统、窗口单位实行作风、行风“评议”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党风政风监督巡视员进行每季一评。通过以评促改,以软带硬,我市投资软环境明显改观。
(作者系中共伊春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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