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经济学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1、学会秘书处。
2、中国城市经济杂志社。
3、为加强对城市经济各领域的研究,学会设立以下专业委员会:大城市专业委员会、中等城市专业委员会、学科建设专业委员会、公共经济委员会、企业与市场专业委员会、城市区域发展专业委员会、城市形象委员会。第四届理事会决定,拟增设以下专业委员会:城市金融专业委员会、小城镇专业委员会、外国城市研究专业委员会、城市建设经济专业委员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可分别开展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4号楼807 邮 编: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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