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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特色参与宏观调控的土地政策体系及政策建议(一)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土地宏观调控专题调研组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研究,提出参与宏观调控的土地政策体系框架的意见和相关政策建议

 

一、五年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成效和基本经验

2003年,中央正式提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计划经济时期实行计划调控,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主要采取财政、货币政策调控,没有涉及到土地。90年代伴随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产生和不断发育,国家提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制度和体制框架基本建立,从对土地市场调控转变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从针对行业调控转变为针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不仅给土地管理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和新目标,而且使国家的宏观调控进入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时期。

(一)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主要成效

回顾五年实践,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主要运用土地规划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土地价格政策、土地税收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经济发展进行调控,总的来看,取得较为明显成效。其中,土地规划政策从总体上对土地利用实行用途管制,起到根本性的控制作用,在具体效果表现上,土地供应政策最为直接,效果也最为显著,土地价格和税收政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不是很明显。

1、土地供应与经济增长基本相适应

2003年下半年以来,针对部分地区、行业投资过热的势头,国家采取了相对紧缩、“有保有压”的土地供应政策,严把建设用地供应闸门。2004年土地供应219670.32公顷,比2003年减少23.3%,2005年土地供应180326.54公顷,比2004年下降17.9%。2006年虽比2005年有所回升,但仍比2004年减少7%,比2003年减少28.7%。

   

土地供应的适时适度调整在保证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也对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起到先行调节作用。

2、土地政策约束了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

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情况来看,在货币、财政、产业和土地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2004年初达到峰值后持续下降。2006年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5%,低于2004年和2005年的28.8%和27.2%。2007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6.7%,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6个百分点(见图2),其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投资分别增长14.3%和25.1%,同比分别回落2个百分点和17.2个百分点。从图2可以看出,2003年以来,建设用地供应始终都是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下线波动。

3、供地政策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

2006年12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新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对一些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和大量耗费资源的建设项目,做出了明确的限制和禁止用地规定,促使经济发达地区工业用地比重开始降低。根据对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11个重点城市的监测统计,2007年1-5月份,工业用地供应总量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5%,结构渐趋合理。而从全国情况来看,2007年二季度,工业用地比重降到40%,是2005年以来比重的最低点,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其他用地比例都有所提高。在工业用地内部,制造业用地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土地供应向中高技术密集型产业集中趋势明显。

4、逐步优化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土地供应呈现出中西部比重提高、东部比重有所下降的区域变化特征。2007年上半年中部地区土地供应25355.25公顷,同比增加56.4%,占全国土地供应总量的22.0%,比重提高2.8个百分点,其中,工矿仓储用地供应总量同比增加81.2%。西部地区土地供应35673.31公顷,同比增加154.5%,占全国土地供应总量的30.9%,比重提高14.3个百分点,工矿仓储用地供应总量同比增加132.7%。

5、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2004年以来,各地最大限度地利用存量土地,基本扭转了建设用地供应主要依靠新增建设用地的局面,多年来建设用地供应中存量用地所占比例始终保持在50%以上。从全国来看,2003年以来单位土地供应面积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量和GDP增加量都有显著的提高(见图4和图5)。

6、调整房地产开发用地结构,保障了民生用地需求

2005年,房地产开发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持续下降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由2004年初的50.2%,回落到2005年的20.9%,2006年为21.8%。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各地普遍加大了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量。2006年,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32540公顷,比2005年增加21.3%,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72.1%,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2007年上半年,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18806公顷,比2006年同期增加34.0%,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81.0%,比2005年提高6.3个百分点;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1701.54公顷,比2006年同期增加2.1%。同时,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消化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2005年以来各季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中存量用地比例始终保持60%以上,2006年达67.2%,2007年上半年为63.5%。

(二)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基本经验

?? ?经历五年的实践,我们逐步深化了对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规律性认识,为今后的调控积累了经验。

1、科学确定土地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必须综合运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分配政策等多种政策工具,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调控手段。土地政策在国家总的调控政策体系的统领和部署下,既要积极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土地及土地政策的调控特点和优势,与其他调控政策和手段密切配合,又要恰如其分考虑自身的地位和角色,不可能成为“主导”,更不能单枪匹马,包揽全局。

2、总量与结构调控密切结合,实施供需双向调控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必须通过供需双向调节,既要加强总量调控,实现土地供给与经济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平衡,又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始终把结构性调控放在突出位置,特别是土地的用途结构、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充分体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方针。优先保证关系国计民生和增长国力的重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居民住宅用地。通过土地政策积极支持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四大主体功能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发展,实现国家地区间的均衡和协调发展。同时,认真执行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用地的规定。引导土地的合理需求和消费,倡导理性消费和集约使用的理念。

3、明确调控总目标与阶段目标,重点解决主要和突出矛盾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有着多重目标,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有利于扩大就业,保障城乡居民社会民生。同时,在一个时期内,必须选择主导目标,解决最突出的主要矛盾,如2003 -2004年针对开发区和大学城违规设立、圈占土地、部分行业和地区投资增速过快问题;2005 -2006年针对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出现的价格上涨过快、供求结构矛盾突出问题;2007年重点在遏制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和保障民生用地等方面进行调控。但各年的阶段性目标应与总目标相一致。

4、建立有效的监管约束机制,先期调控与后期监管相协调

要使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取得预期效果,需要信息收集、政策决策、执行力度和事后评价反馈等各个环节紧密相扣,缺一不可,逐渐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实现先期调控与后期监管的前后协调、联动、相互促进,确保调控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如中央政府通过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加强了对地方政府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5、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调控模式,深入解决体制和机制问题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不仅是通过土地政策对宏观经济的干预,实际上是深层次调整经济关系,解决大量的经济体制和机制问题,所以,必须积极探索建设标本兼治的宏观调控模式与方式。正因为如此,近年来28号文、31号文关于土地管理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规定,以及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等措施对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创造了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基础,有利于实现标本兼治。

6、认真发现和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进行理论创新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课题和伟大实践,需要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寻求新对策。几年来,社会各界特别是经济理论界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同时国土资源部密切关注理论和实践研究动态,组织部属单位研究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新情况和新动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从而使这项研究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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